GUILTY GEAR -STRIVE- | ARC SYSTEM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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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 SYSTEM WORKS [GUILTY GEAR -STRIVE-] EULA- 繁体中文

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
使用者授權合約

更新日期:2020年4月1日

請仔細閱讀本使用者授權合約。只要存取或使用我們的遊戲或服務,即表示您同意受此處所述之所有條款及所有相關條款的約束。如果您不同意以下條款,請勿存取或使用我們的遊戲或服務。

本使用者授權合約中包括仲裁條款(第 19 條(a)項)和行為豁免(第 19 條(b)項),如果您居住於美國之外,則不適用本合約。

如果您是德國居民,有一些具體條款適用於您。詳見第 7 條和第 15 條。
如果您是歐盟居民,有一項具體條款適用於您。詳見第 10 條。
如果您是澳大利亞居民,有一項具體條款適用於您。詳見第 15 條。
如果您是北美、中美洲或南美洲的居民(不包括美國),有一項具體條款適用於您。詳見第 18 條。.
如果您是美國居民,有一項具體條款適用於您。詳見第 19 條。

本使用者授權協議(簡稱「合約」) 係您與 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 Inc. (簡稱「BNEI」)、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 America Inc. (簡稱「BNEA」),或是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 Europe S.A.S. (簡稱「BNEE」)等雙方均適用 (或稱「BANDAI NAMCO」、「我們」、「我們的」等)之合約說明,適用於您存取或使用本協議所列(或公布在網路上或上述所提及) 之遊戲,包括但不僅限於任何多人遊戲、網路遊戲或追加下載內容,以及任何所屬或相關之書面或電子文件或內容 (簡稱「遊戲」)。該遊戲向您授權,但不向您出售,本合約不包含遊戲或其任何副本的所有權。本合約不會以任何方式變更與 BANDAI NAMCO 有關之其他產品或服務的任何其他合約的條款或條件。您的任何變更、新增或刪除不會被接受,BANDAI NAMCO 特此明確拒絕。

我們提供的附加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張貼費用、結算程序和促銷規則)可能適用於遊戲一部分的特定功能和特徵。除非另有說明,任何附加條款也透過引用併入本合約。如果本合約與任何附加條款之間發生衝突,則由附加條款規範此類特定功能和特徵。

  1. 1. 締約方。與您訂立合約關係的 BANDAI NAMCO 實體依您的居住地點而定。如果您是亞洲的居民,此為您與 BNEI 之間的合約。如果您是北美、中美洲或南美洲的居民,此為您與 BNEA 之間的合約。如果您是其他地方的居民,此為您與 BNEE 之間的合約。
  2. 2. 隱私權。我們不會透過此遊戲收集任何個人資料。
  3. 3. 授權的先決條件。只有當您完全符合本合約中規定的所有條款和條件時,本合約的授權才生效:
    • a) 您在所屬管轄區域已達到成年年齡。如果您在所屬管轄區域尚未成年,您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必須同意受本合約和任何適用附加條款的約束;
    • b) 您同意並遵守本合約中的所有條款以及遊戲適用的任何附加條款;
    • c) 您對遊戲的存取和使用受到某些安全措施的約束,包括但不限於使用序號註冊遊戲、持續連接到網際網路,並接受某些安全/數位版權管理功能。不接受和不完全遵守此類安全措施可能會部分或完全損害您對遊戲的使用;
    • d) 您對遊戲的存取和使用需符合所有適用的地方、州、國家和國外法律法規;
    • e) 您只能在使用有效作業系統授權副本的旨在運行該遊戲的本機電腦(「硬體」)上存取和使用遊戲。
    • f) 您已經接受並會遵循所有適用於硬體的條款和條件,包括此類平台關於結帳過程的任何條款。
  4. 4. 授權使用限制。
    • a) 根據本合約的條款以及您對其的遵守,我們授予您在您所居住國家/地區您所擁有或排他控制的硬體上,透過所適用的平台,在相關規則或合約下(如果有的話)非獨家、不可轉讓、有限使用該遊戲的權利。原始遊戲的任何更新、補充或替換均受本合約約束,除非更新時另有規範的附帶授權條款。
    • b) 上述為您對遊戲的全部權利,我們保留在本合約中未明確授予您及遊戲的權利。在不限制前述內容的情況下,您不得執行、授權或允許任何第三方執行以下任何操作:(i) 散發、複製、授權、出租或出售遊戲(除非本授權明確允許或該平台使用相關規則);(ii) 將遊戲用於您自己個人非商業性以外的任何用途;(iii) 反向工程、反編譯、反彙編或試圖尋找遊戲的原始程式碼;(iv) 修改、變更或創作遊戲的任何衍生作品;(v) 刪除、變更或隱藏遊戲中的任何版權、商標或其他所有權權利通知;(vi) 將遊戲用於設計目的;(vii) 在您不擁有或排他控制的任何硬體上進行遊戲;(viii) 規避或企圖規避遊戲中的任何安全措施;(ix) 嘗試在存取遊戲的任何線上功能時掩蓋或遮蔽您所在的地區。
  5. 5. 所有權。遊戲和遊戲中的所有內容(除以下定義的使用者內容)和遊戲中或透過遊戲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BANDAI NAMCO 標誌,以及所有設計、文字、圖形、圖片、資訊、資料、軟體、音效檔、遊戲幣、虛擬物品、其他檔案及其選擇和安排均為 BANDAI NAMCO 或其授權人的財產,受版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和條約的保護。即使有相反的條款,但您同意您對遊戲中出現的任何內容沒有權利或所有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遊戲幣和虛擬物品。
  6. 6. 期限。
    • a) 如果您滿意第 3 條規定的先決條件,本合約在使用遊戲時將保持完全有效。任何一方均可隨時以合理的事先通知終止本合約。您可以刪除或銷毀所擁有、保管或控制之所有遊戲副本的方式終止本合約。對您終止使用遊戲,BANDAI NAMCO 對您或任何第三方概不負責。
    • b) 在不限制 BANDAI NAMCO 的任何其他權利的前提下,如果您不遵守本合約的條款和條件,BANDAI NAMCO 保留立即限制、暫停或終止您遊戲授權的權利。
    • c) 本合約終止後:(i) 您的遊戲授權將立即停止;(ii) 除適用法律規定退還購買遊戲幣外,您將無權要求退還任何費用,包括任何未使用的費用。
    • d) 第 4 條 (b) 項、第 5 條、第 6 條 (d) 項、第 8 條、第 11 條、第 14-23 條在本合約終止後仍然有效。
  7. 7. 修訂。BANDAI NAMCO 保留隨時基於任何原因自行修改本合約的權利。如果 BANDAI NAMCO 變更本合約,我們將於一個月前通知您相關事項,例如透過遊戲提供通知。在此類變更生效之日後,如果繼續使用本遊戲,將視為您接受修訂後的合約。

    如果您是德國居民,除了本條中的上述條款外,以下附加條款也將一體適用:

    BANDAI NAMCO 保留在任何時候變更或修改本合約的權利,但確定雙方根據本合約之主要合約義務的條款除外。雙方的主要合約義務不得以本條所述方式進行變更。BANDAI NAMCO 將通知您本合約的任何擬議修改,向您提供本合約的擬議新版本,並通知您新合約的實施日期。任何變更均須經過六週的事先書面(電子郵件足具效力)通知。如果您在新合約實施之日起六週內未明確拒絕相應修改,您將被視為已批准修改合約。在上述提議的修改通知中,BANDAI NAMCO 將明確具體說明在六週內反對的權利以及不明確拒絕提出修改的後果。

  8. 8. 遊戲修改。BANDAI NAMCO 保留在事先合理通知的情況下,暫時或永久性修改或終止遊戲或任何功能或部分內容的權利,如果發生緊急情況或絕對必要的話,恕不另行通知。您同意 BANDAI NAMCO 不對遊戲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修改、暫停或中止負責。
  9. 9. 遊戲內的貨幣和虛擬物品。
    • a) BANDAI NAMCO 可能會為您提供以下權利:(i) 購買有限授權以使用遊戲內貨幣(「購買遊戲幣」);(ii) 透過執行遊戲中的指定任務(連同購買遊戲幣「遊戲幣」),獲得使用遊戲中貨幣的有限的授權;和/或 (iii) 獲得有限的授權和/或使用遊戲幣購買有限授權,來使用BANDAI NAMCO在遊戲中提供的虛擬商品和服務(「虛擬物品」)。如果 BANDAI NAMCO 提供您購買或獲得此類授權的權利,BANDAI NAMCO 將授予您非獨家、不可轉讓、可撤銷的有限權利和授權,適用於您個人在遊戲中專門使用的非商業用途,但須遵守本合約的條款。
    • b) 遊戲幣只能兌換用於遊戲中的虛擬物品,遊戲幣或虛擬物品均不可以兌換為貨幣,也不附加來自 BANDAI NAMCO 或任何其他人或實體任何貨幣等值價值,除非另有適用的法律規定。遊戲幣和虛擬物品不具有實際貨幣的等值,不能代替實際貨幣。BANDAI NAMCO 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均無義務以任何有價物品與交易貨幣或虛擬物品進行交換,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實際貨幣。您承認並同意,除非適用法律禁止,否則 BANDAI NAMCO 可能會隨時參與可能影響遊戲幣和/或虛擬物品的遊戲內屬性或認知價值的操作。BANDAI NAMCO 可以自行決定對可能購買、賺取或贖回的遊戲幣數額進行限制。
    • c) 遊戲幣的所有購買都是最終結果,除非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否則不得在任何情況下退貨、轉讓或交換。除購買遊戲幣和某些虛擬物品的購買價格外,BANDAI NAMCO 不會對存取、使用或不使用遊戲幣或虛擬物品收取任何費用。
    • d) 除非遊戲中及 BANDAI NAMCO 有明確授權,您不得轉讓、出售、贈送、交換、交易、租賃、再授權或租借遊戲幣或虛擬物品。除非另有約定,BANDAI NAMCO 保留遊戲幣和虛擬物品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
    • e)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根據本合約中第 6 條,遊戲幣和虛擬物品的授權將隨遊戲的終止而終止。
  10. 10. 撤回權利。如果您是歐盟成員國的居民,您將具有使用實際貨幣購買遊戲幣或虛擬物品的撤回權。唯當您的賬戶存取遊戲幣或虛擬物品時,即表示服務開始執行,您明確放棄您的撤回權。您同意:(i) 購買後立即下載遊戲幣或虛擬物品;和 (ii) 購買完成後,您將失去撤回權。
  11. 11. 使用者內容。若您在適用的當地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發布任何通訊、資訊、智慧財產權、材料、訊息、照片、圖形、影片、URL 和其他項目或內容至遊戲中(「使用者內容」),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特此放棄與 BANDAI NAMCO 及其他玩家在遊戲以及適用法律下相關商品和服務中使用和享受此類資產相關的創始、出版、聲譽或歸屬的任何道德權利。
  12. 12. 線上行為。除非為 BANDAI NAMCO 的故意錯誤或重大疏忽,否則 BANDAI NAMCO 對任何使用者的行為概不負責,也不承擔責任,無論此類行為是否與遊戲的存取或使用相關。如果您以前被暫停或從遊戲中被刪除,則不得使用遊戲。您對您發佈或傳送給任何使用者或第三方的任何使用者內容負全部責任。具體來說,您同意不會參與、試圖或者讓其他人在遊戲中從事以下任何事情:
    • a) 發佈任何非法、誹謗、中傷、冒犯、淫穢、色情、不雅、粗俗、猥褻、露骨的性表現、騷擾、威脅、侵犯隱私或宣傳權利、濫用、煽動性或欺詐性的使用者內容;宣傳或鼓勵任何非法或其他反社會活動,包括惡意入侵行為;宣傳對任何群體、個人或任何令人不快的種族主義、偏執、仇恨或任何形式的身體或其他傷害;
    • b) 發佈任何可能侵犯任何個人或實體的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版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或所有權的使用者內容;
    • c) 從事商業活動或商業銷售,包括傳播任何商業廣告或招攬;
    • d) 輸入、披露或傳播有關任何人(包括您)的任何個人資訊;
    • e) 假冒任何個人或實體,包括任何 BANDAI NAMCO 官方人員、論壇領導、指導、主持人、僱員或代理人,或虛假陳述或以其他方式虛假陳述您與個人或實體的聯絡;
    • f) 阻止或擾亂遊戲或遊戲玩法或對話的正常流程,或使用粗俗的語言、濫用、過度喊叫(例如全部大寫)、「垃圾郵件」或其他擾亂其他使用者遊戲的破壞性或有害的方法;
    • g) 使用或利用任何錯誤或設計缺陷未經授權而存取遊戲,獲得與其他玩家不公平的優勢,或欺騙或利用與遊戲相關的未經授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存取您無權存取的遊戲部分,以及使用任何機器人、模擬器或其他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工具來參與遊戲;
    • h) 做任何妨礙其他按規則玩遊戲的使用者權利的事情,或者大幅增加 BANDAI NAMCO 或平台提供商為所有使用者維護遊戲的費用或難度;
    • i) 在線上遊戲期間有意與網路斷開連接,或者允許自己被一個特定的玩家反覆擊敗,以幫助他們提高排名或提高贏得比賽的計數;
    • j) 交易、出售、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或嘗試在遊戲之外轉移任何虛擬物品或遊戲幣;
    • k) 其他違反本合約條款、BANDAI NAMCO 傳達的其他政策,或使得 BANDAI NAMCO 承擔責任的其他任何行為。
  13. 13. 版權政策。版權所有者或其代理人如認為在遊戲中任何侵犯其所擁有或控制之版權的內容,可向我們指定的版權代理人提交如下所示的侵權通知。依 17 U.S.C. §512(C)(3) 格式提供資訊和聲明,可以加快通知的處理速度。違反本規約的行為不屬於侵權通知的前提條件,除了位於美國的版權所有者外。任何人故意在通知中歪曲資料或活動均屬侵權行為,可能需對我們或被侵權人的任何損失(包括費用和律師費)承擔責任,因為我們由於此類失實陳述,需要消除或禁用該材料或活動。BANDAI NAMCO 通過了一項政策,即在適當情況下,由 BANDAI NAMCO 自行決定終止重複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使用者。但不論是否存在任何重複的侵權,BANDAI NAMCO 仍可能會限制或終止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使用者的存取權限。

    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 Inc.
    Attn: Copyright Agent
    5-37-8 Shiba, Minato-ku,
    Tokyo 108-0014
    Japan
    + 81-3-6744-6112(電話)
    + 81-3-6866-0577(傳真)
    copyrightagent@bandainamcoent.co.jp

  14. 14. 第三方內容。任何來自使用者、廣告客戶和其他第三方的內容可能會透過遊戲提供給您。因為我們不控制第三方內容,您同意除非由於 BANDAI NAMCO 的故意錯誤或重大疏忽,否則我們不對任何第三方內容負責,不保證第三方內容資訊的準確性或品質;對於意外、令人反感、不準確、誤導或非法的第三方內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除 BANDAI NAMCO 明確聲明外,任何商品名稱、商標、製造商、供應商的任何產品、服務、製程或其他資訊,均不為 BANDAI NAMCO 所有、認可、贊助或推薦。
  15. 15. 免責聲明。您認可並同意 BANDAI NAMCO 及其授權人和供應商對任何影響您存取或使用遊戲或其他服務和硬體的任何病毒或其他禁用功能概不負責。遊戲和所有其他服務「按原樣」提供。除本文所述外,BANDAI NAMCO 及其授權人和供應商明確否認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條件(由法律或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暗示的非侵權、適售性或適用於特定用途的保證。
    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在與消費者的合同中出現隱含條款的免責聲明,以及保證或擔保的排除或限制,因此本條中的部分或全部免責聲明可能不適用於您。

    如果您是澳大利亞居民,除了本條中的上述條款外,以下附加條款將適用於您:
    本第 15 條無意限制或減少根據當地管轄區法律適用的強制性或法定消費者權利或補償措施。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2010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th)(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法)附表 2 所暗示的條件和保證完全被排除在本合約之外,在不被排除的範圍內,您承認 BANDAI NAMCO 的責任僅限於此,並承認其公平合理,以便限定 BANDAI NAMCO 的責任為:

    • (i) 再次提供遊戲;或
    • (ii) 支付再次提供遊戲的費用。

    如果您是德國居民,除了本條中的上述條款外,以下附加條款將適用於您:
    在收取服務費用的情況下,以下適用:BANDAI NAMCO 保證遊戲將按照適用的文件或產品說明來運行。在發生任何故障時,在合理的時間段內,BANDAI NAMCO 將解決故障(例如透過提供修補程式)或提供沒有故障的新版本來提供後續服務,並進行至少三次後續效能的測試。如果後續效能依然有故障,您可以行使您的其他法定權利,但根據德國民法典第 536A 條第 1 款,在任何情況下,BANDAI NAMCO 對 初始缺陷都無過錯責任。

  16. 16. 網際網路。您認可並同意,在發起、執行或完成任何與遊戲有關的傳輸或交易時,遇到的任何延誤或失敗,BANDAI NAMCO 均不負有任何責任。此外,BANDAI NAMCO 不能也不會承諾或確保您可以隨時存取遊戲的線上功能、多玩家功能或可下載部分,並且當您無法存取遊戲時,時間可能會延長。BANDAI NAMCO 不能確保任何線上、多玩家或可下載遊戲部分的連續、無錯誤、安全或無病毒操作,或任何指定伺服器的持續操作或可用性。
  17. 17. 責任限制。除非 (1) BANDAI NAMCO 的疏忽造成死亡或個人傷害,(2) BANDAI NAMCO 有欺騙或欺詐行為,(3) BANDAI NAMCO 有故意行為或嚴重疏忽,(4) 由於使用遊戲造成個人有形資產的損失或破壞,以及 (5) 任何其他不受適用法律限制或被排除在外的責任,任何情況下,BANDAI NAMCO 或其子公司、關係企業、管理人員、員工、代理商及其他合作夥伴和供應商均不對任何間接、特殊、衍生性或懲罰性損害,或任何其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所受損害、所失利益,無論是在合約、侵權行為(包括疏忽)或其他任何方式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連接使用或無法使用遊戲或透過遊戲或未能獲得支持服務或存取內容負責。根據本合約,如有輕微或普遍的疏忽,或違反 BANDAI NAMCO 的基本義務時,BANDAI NAMCO 的責任僅限於您所遭受的直接和可以承受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因使用或無法使用遊戲,BANDAI NAMCO 的合約責任,無論是合約、擔保、侵權、產品責任、無過失責任、智慧財產權侵權或其他理論,BANDAI NAMCO 支付給您的遊戲費用皆不超過一百美元($100)。第 17 條不限制根據您當地管轄範圍的法律限制的任何強制或法定擔保。
  18. 18. 爭議解決。
    第 18 條僅適用於美國以外的北美洲、中美洲及南美洲。

    若您是美國以外之任何美洲國家的居民,您或 BNEA 可以在事先取得對方的書面同意之後,將與本合約或遊戲有關的任何爭議提交至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如調解或仲裁)。儘管有上述規定,本合約的條款不會阻止您提出可能受此第 18 條影響的任何爭議或索賠:(i) 提請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政府機構注意,若法律允許,可代表您向 BNEA 尋求救濟;(ii) 在任何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中,向 BNEA 提出任何不得仲裁、為適行法律所禁止,或限制仲裁的索賠;或 (iii) 在小額索賠法院提出索賠,但須接受這類小額索賠法院的管轄限制及要求。

  19. 19. 爭議解決。
    此部分僅適用於美國居民。

    若您是美國居民,則透過接受此合約條款,您及 BNEA:(i) 同意按照第 19(a) 條與每個子部分(統稱為「仲裁合約」)規定的強制性約束性仲裁來解決某些爭議;及 (ii) 根據第 19(b) 條(「集體訴訟豁免」)明令放棄陪審團的審判權,或參與對另一方提起之任何集體訴訟;除非 (iii) 您行使您根據第 19(c) 條的規定,退出仲裁合約及(或)集體訴訟豁免的權利。

    • a) 強制性且具約束力的仲裁。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及 BNEA:(i) 承認並同意透過具有約束力的仲裁來解決您與 BNEA 之間的所有糾紛及索賠。根據聯邦仲裁法,包括但不限於(除非第19.a.iii 條中明確規定)您與 BNEA 之間所產生有關於此合約的任何條約或條款,或您存取或使用遊戲過程中(每項均為一項「索賠」)出現違反合約規定、侵權行為、法定違法行為、欺詐、不正當的競爭、隱私權、不實陳述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論的爭議或衝突;(ii) 明示且不可撤銷地放棄任何在法庭上追究任何索賠的權利,或向法官或陪審團提出任何申訴或審訊;(iii) 即使在聯邦仲裁法允許的情況下,也不得對另一方提出或參與集體或代表性仲裁;以及 (iv) 不得在未經下述每一第三方及此合約雙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下,合併或組合您或任何第三方提起的任何第三方訴訟或仲裁的任何訴訟。除非您提交適當的選擇退出通知(嚴格遵守第 19(c)條),否則您及 BNEA 同意對另一方的任何索賠僅能透過強制性且具約束力的仲裁進行。
      • i) 仲裁前非正式的爭議解決。在根據此仲裁合約提出任何索賠之前,您及 BNEA 同意非正式地解決您與 BNEA 之間的任何爭議或索賠。尋求提起爭議或索賠的一方應發送書面通知給對方,說明該爭議或索賠的性質與依據,並確定所要求的補償。所有發送給 BNEA 的這類書面通知,皆必須以一類郵件寄送至: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 America Inc., Attn: Legal & Business Affairs Department, 2051 Mission College Blvd., Santa Clara, CA 95054, USA。若您與 BNEA 不同意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30 天內解決此類爭議或索賠,則尋求提起此類爭議或索賠的一方,可以在上述仲裁合約允許的情況下,對另一方提起仲裁。
      • ii) 仲裁程序。仲裁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過程,透過此過程,其中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尋求法律補償,類似於法院提起的法律訴訟,但程序的嚴格程度通常較低,由第三方(即中立仲裁員,而非法官或陪審團)為每一方規定更有限的解決方式及潛在的法律費用,並受到法院審查的限制。根據此仲裁合約進行之任何索賠的仲裁程序,受美國仲裁協會商業仲裁規則(「AAA」)及適用的 AAA 消費者相關爭議補充程序所管轄。如需這兩項規則程序,請轉到下列網址:http://www.adr.org。儘管如此,您及 BNEA 同意任何這類仲裁均以英文進行,而且得許使用電子方式提交文件,並得透過電話、電話會議或親自在雙方同意的地點參與。
      • iii) 排除的索賠。儘管有上述規定,此仲裁合約的條款不會影響您或 BNEA 提出任何索賠:(i) 延請具有政府機構及管轄權的聯邦、州或地方政府機構,代表您或 BNEA 向另一方尋求補償;(ii) 若為小額索賠法院時,則須接受小額索賠法院的管轄限制及要求。
      • iv) 仲裁合約的可分割性。您及 BNEA 同意不得對您或 BNEA 強制執行此仲裁合約的任何條款,而且所有權利要求均受下列第 20(a) 及 21(a) 的約束:(i) 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最終確定此仲裁合約的任何條款或規定不得執行、為適行法律所禁止,或不適用於任何索賠;或 (ii) 您提交適當的退出通知(符合第 19(c) 條的規定)表示選擇退出此仲裁合約。
    • b) 行為豁免。若您為美國居民,接受此合約條款表示您及 BNEA 同意:(i) 每項索賠都是針對您及 BNEA 個人,只得作為個人仲裁(或根據第19.a.iii) 條,屬於仲裁合約的個人索賠法庭訴訟程序,而不是集體訴訟或其他形式的代表訴訟);(ii) 明示放棄任何提出或參與集體訴訟的權利,或以階級或代表身份尋求補償;以及 (iii) 仲裁員(或法院根據第19.a.iii)條,從仲裁合約排除的索賠)只得針對仲裁合約中排除的索賠進行個人仲裁(或法院訴訟),而不得合併多於一人的索賠,也不得主張與此類索賠有關之任何形式的代表或集體訴訟。除非您提交適當的選擇退出通知(如第 19(c)條所述),您及 BNEA 同意每個人均能以您或 BNEA 個人的身分向另一方提出索賠,但不能作為據稱當事人或代表的原告或集體成員。
      • i) 行動豁免的可分割性。您及 BNEA 同意在發生下列其中任一情況時,均不得對您或 BNEA 強制執行此集體訴訟豁免的任何條款,且所有權利要求均須接受下列第 20(a) 及 21(a) 條的約束:(i) 法院有管轄權最終確定此集體訴訟豁免的任何條款或規定不得執行、為適行法律所禁止,或不適用於任何索賠;或 (ii) 您提交適當的退出通知(符合第 19(c)條)表示您選擇退出此類行動豁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集體訴訟豁免的解釋視為您或 BNEA 同意參與集體訴訟或集體仲裁。
    • c) 退出程序。您有權選擇退出,並不受上述仲裁合約與集體訴訟豁免的約束,方法是發送書面通知,選擇退出此類仲裁合約及(或)集體訴訟豁免(「退出通知」),嚴格遵守第 19 條所述的下列要求。
      • i) 表單及地址。您的退出通知必須寄送下列地址:BANDAI NAMCO Entertainment America Inc., ATTN: Legal & Business Affairs, 2051 Mission College Blvd., Santa Clara, CA 95054, USA,寄送方式為 (i) 一類郵件、預付郵資、隨附簽名回執;或 (ii) 隔夜快遞服務(如聯邦快遞)。
      • ii) 時間限制。除非適用法律要求的期限更長,否則必須郵寄(若以一類郵件寄送)或寄存(若以隔夜快遞服務寄送)您的退出通知,時限為: (i) 購買遊戲的 30 天內;或者 (ii) 若未購買,則在首次存取或使用您遊戲的日期後 30 天內。
      • iii) 必要資訊。您的退出通知必須包括:(i) 退出通知適用的遊戲標題; (ii) 您的姓名;(iii) 您的地址;(iv) 您的電話號碼;(v) 您的電子郵件地址;(vi) 若您為遊戲的註冊使用者或使用任何其他 BNEA 產品或服務,則為您的遊戲使用者名稱;以及 (vii) 聲明您不同意仲裁合約及(或)集體訴訟豁免。BNEA 可以使用退出通知中所含的前述資訊,記錄、處理、維護以及管理您退出仲裁合約及(或)集體訴訟豁免的行為(若適用),但不適用於行銷目的。
      • iv) 適當退出通知的影響。若您的退出通知符合上述所有要求,您與 BNEA 將被視為選擇退出仲裁合約及(或)集體訴訟豁免,但須遵守退出通知的聲明,同時遵守本合約規定。提交有效的退出通知僅適用於 BNEA 與「退出通知」中確定的個人之間所發生之遊戲與合約所引發或相關之索賠。
      • v) 不當退出通知的影響。若提交的退出通知不符合第 19.c.i - 19.c.iii 條規定的任何要求,您與 BNEA 將受本合約中規定的仲裁合約以及集體訴訟豁免的約束。
  20. 20. 適用法律。
    在適用法律所規定的範圍內,本合約的所有條款與規定,應依照所有適用的強制性法律進行管理和解釋,即使與本第 20 條規定的適用法律不一致,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在任何管轄法律下適用、解釋,或根據本合約第 20 條強制執行本合約的條款,除非限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您根據任何適用的消費者保護法所賦予的任何消費者權利。請注意,您的行為也可能受其他地方、州、國家以及國際法的約束。雙方同意「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不適用於本合約引發的任何爭議或交易。
    • a) 若您居住在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
      加州的法律,排除其衝突法規則,適用於本合約條款的適用、解釋或執行,以及您對遊戲的使用。
    • b) 若您居住在亞洲:
      由本合約所引發的或與本合約相關的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將受本合約與日本法律管轄,而不影響可能規定適用另一管轄區法律的任何法律衝突原則。
    • c) 若您居住在任何其他地區:
      由本合約所引發的或與本合約相關的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將受本合約與法國法律的約束,而不影響可能規定適用另一管轄區法律的任何法律衝突原則。
  21. 21. 管轄地點。
    • a) 若您居住在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
      您與 BNEA 明確同意,對於由本合約所引發的或與本合約相關的所有索賠及爭議,及(或)您對本遊戲的使用不屬於上述第 19 條的仲裁合約,任何此類索賠或訴訟的專屬管轄權,均屬於加州聖克拉拉市的聯邦或州法院,您明確同意對此類法院行使屬人管轄權。
    • b) 若您居住在亞洲:
      由本合約所引發的或與本合約相關的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由東京地方法院決定,您與 BNEI 同意接受該法院的屬人管轄權。
    • c) 若您居住在任何其他地區:
      由本合約所引發的或與本合約相關的雙方之間的任何爭議,由里昂商業法院決定,您與 BNEE 同意接受該法院的屬人管轄權。
  22. 22. 第三方受益人。任何非本合約締約方的個人或實體,不受任何法律規定執行本合約的任何條款,均不享有任何權利,不論該人或實體是否已經過姓名加以確認。本條不影響本合約任何許可的受託人或承讓人之權利。
  23. 23. 其他。本合約包含您與 BANDAI NAMCO 之間關於使用遊戲的完整合約。若本合約的任何條款被視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則本合約的其餘部分將在該條款的剩餘時間內持續有效,或根據第 6(d) 條另行規定,除非該項條款免除了合約的基本義務。未經 BANDAI NAMCO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本合約或本合約下的任何權利,任何未經同意的轉讓企圖均無效。在符合上述限制的情況下,本合約將對我們及我們各自的繼承人與受讓人具有充分的約束力,可由其施行。若 BANDAI NAMCO 未能行使或執行本合約的任何權利或規定,不得視為放棄此類權利或規定。本合約中的各條之標題僅為方便起見,無法律或合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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